| (JY 0015-90)椤次定律演示器技术条件 | | | | |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楞次定律演示器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。 本标准适用于中学物理教学用楞次定律演示器。 2 引用标准 JY 0001教学仪器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 教学仪器产品的检验规则 3 技术要求 3.1 楞次定律演示器由铝梁、铝环(开口环和闭合环各一只)带顶针的支柱座组成。 3.2 铝梁长度不小于140mm,宽不小于10mm,厚为0.5mm,有两条通长加强筋,铜轴承套镶嵌在铝梁中点处,内钳玻璃轴承。铝梁置于支柱顶针时应能保持水平,大于2mm,并转动灵活。 3.3 铝环的直径不小于40mm,宽不小于10mm,厚0.5~1.0mm。开口号不和闭合环分别衔接在铝梁两端下方,开口环开口间隙为2°-0.5mm。 3.4 铝梁、铝环表面应经氧化处理。 3.5 支座底面为圆形,直径应不小于60,总高度不小于100mm,底座应平整,顶针安装在支柱的中心线上,针尖要进行防锈处理。 3.6 外观和结构应符合JY 0001第5章、第6章的规定。 3.7 用条形磁铁迅速抽出(或插入)闭合铝环时,梁的偏转角度应不小于30°。 3.8 环境条件:平衡、无风。 4 试验方法 4.1 铝梁平衡检验:将仪器置于平台上,用高度尺测量铝梁两端的高度差,应符合3.2的要求。 4.2 铝梁偏转试验:将磁感应强度为3.6×10-2~4.4×10-2T的条形磁铁插入闭合铝环,使磁铁中性面位于铝环中央,迅速抽出磁铁时(不得与铝环相碰)铝梁的偏转角度应符合3.7t要的要求。 4.3 铝梁、铝环及支座的尺寸用最小分度值为1mmr 钢直尺检验,铝环的厚度用最小分度值为0.05mm的游标卡尺检验。 4.4 产品的表面质量凭感官检验。 5 检验规则 5.1 检验分类; 只进行交收检验和监督检验。 5.2 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按JY 0002第4章的规定执行,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3.1~3.7条。 5.3 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按JY 0002第6章的规定执行,生产厂应无条件接受国家教委教学仪器主管部门对产品的监督检验。 5.4 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按JY 0002第3.3条规定执行。 5.5 产品的不合格判据 5.5.1 本标准的3.7条为主要技术指标。 5.5.2 受检样品和批量产品的不合格判据按JY 0002第3.4条的规定执行。 附加说明: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广东省教学仪器设备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陈锦钧 蔡木昌 | 来源:中国教育技术装备 |